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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月度专题】欧盟暂停共同分类目录(CGT/M-CGT)后续拓展:全球绿色金融“标准趋同”的现实分化与亚洲变局

所属分类:报告与见解发布时间:2026-09-11

欧盟暂停共同分类目录(CGT/M-CGT)后续拓展:全球绿色金融标准趋同的现实分化与亚洲变局

20268月中旬,欧盟委员会表示,现阶段将不再推进《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GT)及《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CGT)的后续扩展工作。这一举动标志着欧盟在跨区域绿色金融标准互认的道路上踩下刹车。作为曾被寄予厚望的全球绿色金融桥梁,欧盟的退出不仅引发了市场对全球气候金融多边主义分化的讨论,也对积极推进绿色标准对接的中国及亚洲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

CGTM-CGT:从双边共识到多边框架

要理解此次欧盟退出的意义,首先需要回顾CGTM-CGT的诞生背景与价值定位。

为实现《巴黎协定》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全球绿色投资缺口巨大,亟需巨量资金精准投向气候与环境效益显著的经济活动。然而,长期以来全球绿色金融标准呈现碎片化特征——多边机构、各国监管及行业协会开发了数百种分类目录,因评估框架与技术指标各异,导致市场分割、跨境重复认证以及洗绿风险居高不下,严重制约了国际绿色资本的高效流动。

在此背景下,由中国倡议发起、中欧共同牵头的CGT应运而生。在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框架下,中欧双方于2021COP26峰会上首次推出了CGT。该目录通过对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与《欧盟分类目录》(EU Taxonomy)进行系统的目录映射与科学比对,找出了两地实质性重合的绿色经济活动。作为一份兼具普适性与互操作性的技术参考文件,CGT有效消除了跨境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不仅在中国境内实现了广泛的绿债贴标与存量再贴标应用,显著降低了跨境交易成本,更被多个新兴经济体采纳为本土目录开发的参考范本。

随着双边合作的深化与初步成功,新加坡于2023年正式加入CGT二期工作,推动标准向多边化迈进。202411COP29期间,IPSF正式发布了涵盖中、欧、新三方共计110项减缓气候变化活动的M-CGT。这一多边框架被视为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趋同的重要里程碑,承载着进一步扩大跨境绿色资本流向、吸纳更多司法管辖区参与并最终演变为全球可持续金融分类基准的行业厚望。

欧盟为何按下暂停键

从欧盟委员会的官方表述来看,其政策转向主要基于三大核心考量:第一是市场采纳度不足,欧盟评估认为来自欧盟本土市场的实际需求与应用证据相对有限;第二是监管资源约束,持续推进与扩展该跨区域工作面临着显著的资源压力;第三则是坚守制度护城河,欧盟强调必须保持自身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独特的法律与技术特征。欧盟发言人明确指出,CGTM-CGT并不构成实质上的共同分类目录、监管等效或相互承认”——这一表态深刻揭示了双方在底层定位上的差异:在欧盟眼中,这类工具本质上仅具技术层面的比较属性,而非迈向强制性统一标准的制度安排。

更值得关注的是,CGT在中欧两地遭遇了截然不同的应用境遇,这种境内热、境外冷的格局直接动摇了该项目持续推进的基础。在中国市场,CGT已经深度嵌入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6731日,银行间市场CGT贴标绿色债券累计达602只,其中344只在存续期。存续期债券占银行间市场全部存量绿债的26.7%;发行规模达3,872.73亿元,占全部存量绿债规模的 19.2%2024年以来,中国境内新发绿债中有三分之二主动采用了CGT贴标。

反观欧盟市场,CGT的实际应用和市场反响则相对有限。这种严重的区域冷热不均,使得欧盟在权衡监管资源的投入产出比时,倾向于按下暂停键。更深层的体制根源在于,EU Taxonomy本身是一套具备强法律约束力的硬性监管框架,而CGT仅停留在自愿性参考工具的层面。当跨区域的桥梁标准无法转化为欧盟内部切实可行的监管红利或市场激励时,欧盟持续投入核心技术资源的动力自然难以为继。

对亚洲及大中华区的影响

欧盟的退出对亚洲及大中华区市场产生了多层次的结构性影响,既带来了现实的短期挑战,也催生了中长期的区域战略重构。

短期来看,M-CGT的多边性和权威性将受到直接冲击。M-CGT的核心价值在于其多边属性——它代表了中欧新三大经济体的共识。欧盟退出后,M-CGT仍是由中、欧、新三方参与形成的既有技术参考文件,但在实质推进层面将失去欧方的技术和政治支持。欧盟发言人已明确表示现阶段不再推进M-CGT的进一步扩展。这意味着M-CGT作为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基准的愿景,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当前,巴西、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英国等经济体被认为具备参与下一版M-CGT编制的潜力。然而,受欧盟退出影响,将更多G20成员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纳入未来版M-CGT的既定规划,其实现前景将面临显著增大的不确定性。

对中国的直接影响有限,但战略调整不可避免。中国是CGT最大的受益者和应用者。CGT在中国市场上已被广泛使用,有效降低了跨境交易成本,推动了绿色资本流向中国。欧盟退出不会改变CGT在中国境内的应用基础——境内CGT贴标债券市场已经形成了从发行、交易到指数、基金产品的完整生态。然而,CGT跨境价值将受到削弱。CGT之所以能降低跨境认证成本,前提是它同时被中欧双方市场认可。欧盟退出后,CGT在中欧跨境融资中的互认功能实质上大打折扣。未来中资机构在境外发行CGT贴标债券时,能否继续获得欧盟投资者的认可和绿色溢价,将是一个需要重新评估的问题。

在区域标准应用与后续推进层面,作为M-CGT共同发起方之一的新加坡,其后续动向同样受到关注。考虑到CGT此前已被斯里兰卡、中国香港、澳大利亚、巴基斯坦等多个经济体参考,且中新两国此前通过新中绿色金融工作组(GFTF)等机制在绿色与转型金融领域保持着长期沟通合作,中国与新加坡及区域内其他经济体在未来仍具备在亚太范围内探索标准对接与应用的基础。

从实操层面来看,尽管欧盟退出,但前期积累的成果并未归零。目前国内数百亿规模的CGT贴标绿债存量业务将继续有效,2024M-CGT的文本仍可作为国内绿债与气候投融资业务的参考依据,国内监管政策基本不受外部调整影响。未来的标准迭代主体发生切换,后续关于新增环境目标、吸纳新兴经济体等工作,或将转由亚太阵营(如中、新及港澳地区)主导,彻底摆脱了欧盟框架的掣肘。

对亚洲绿色金融市场的长期影响则更为复杂。一方面,欧盟的退出可能延缓全球绿色金融标准趋同的进程。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在2021年发布的《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中明确指出,要提升各国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CGT/M-CGT本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做出的实质性贡献。欧盟的退出意味着这一趋同路径将面临更多现实障碍,全球绿色金融市场可能在一段时期内继续维持多元分类标准并存的格局。

另一方面,亚洲有可能借此机会加快自身标准体系建设。中国和新加坡的持续合作,加上多边框架在可持续金融领域应用所展现出的实际效益,可能推动形成以亚洲为中心的多边绿色金融标准合作网络。M-CGT的框架和方法论已经建立,110项共同认可的经济活动清单已经形成。即便没有欧盟的参与,中国、新加坡以及其他有兴趣的亚洲经济体仍可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标准的兼容与互认。这或许会催生一个更加符合亚洲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特点的区域性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结语

欧盟退出CGT/M-CGT项目,既是对该项跨区域合作启动六年实践的一次现实检验,也客观反映出全球绿色金融治理中各方基于自身发展阶段与监管诉求的理性博弈。CGT 在中欧两地截然不同的应用命运表明,一套自愿性的技术标准要实现真正的跨境互认,不仅依赖技术层面的方法论对齐,更需要各方在制度激励和市场生态上深度契合。

对中国及亚太市场而言,这一转变既带来了区域协同标准短期内不再获得欧方持续投入与联合推进的现实挑战,也提供了一个优化区域绿色金融标准建设的重要契机。中国可借此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深化以亚洲为中心的多边绿色金融标准合作,将CGT 在境内的成熟实践转化为更具区域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制度成果。正如IPSF可持续金融目录工作组共同主席马骏博士此前所指出,中国作为该工作组的倡导者、共同主席及CGT的主要受益者,有义务也有能力说服更多的国家参与M-CGT,共同将M-CGT打造成更具权威性和普适性的国际可持续金融定义的基准,为促进跨境资本流动,尤其是为全球南方国家获得国际绿色资金提供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欧盟的退出,或许正是这一战略从愿景走向现实的关键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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