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咨询与核查服务】ISO 14064 核查服务的投诉、争议和上诉程序
所属分类:报告与见解发布时间:2025-05-13
一、目的
为确保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维护与核查工作相关的各方正当权益和联合绿色的信誉,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认可规则,规定了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处理来自申请核查或已获核查的组织对联合绿色的申诉以及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联合绿色提出的投诉和争议。
三、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原则
- 联合绿色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以事实为依据,以香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则。
-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人员对其所获得的任何与申诉、投诉和争议有关的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 参与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保持客观公正。
- 与申诉、投诉和争议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相关处理工作。
四、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如下
- 投诉、争议和上诉的详细信息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方式包括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info@lianhegreen.com。
- 将派专人(该人员应与投诉事项无关)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充分了解全部信息,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证据
- 投诉者/争议方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被告知采取的措施或独立调查的进展情况。
- 所采取的措施将依据联合绿色的规定进行有效性评估,联合绿色将在 60 日内内完成调查,并通过书面形式将投诉处理结果通知投诉方。
- 在向外部发布任何相关信息之前,将征得投诉者/争议方的书面同意。
五、上诉处理程序如下:
- 申诉方对联合绿色体系核查有关的评定结果持不同意见时,可以向联合绿色提出申诉,审核部要求申诉者必须在评定完成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 书面申诉信件的同时,申诉方应预付 1000 元港元的保证金用以支付与申诉有关的、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
- 收到申诉信件和保证金后,审核组应组建申诉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既未参与申诉所涉及的审核,也未作出申诉所涉及的核查决定。在征得申诉方认可的情况下,申诉工作组在 10 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与申诉方进行一次对话,以进一步了解申诉内容,或作必要的澄清。如申诉方认为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同意撤诉,则申诉了结。
- 如申诉方继续要求申诉,申诉工作组参考以前类似申诉的结果有权采取各种措施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如:召集会议、听取双方证词、现场调查、向专家咨询等。
- 在申诉方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申诉到申诉工作组做出最终裁定前,申诉方有权向申诉工作组进行当面申辩。
- 工作组应在 60 日内做出有根据的公正的判断。
- 申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双方按照在申诉事项中应承担的责任来分担。
联合绿色发展有限公司真诚欢迎获核查组织、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