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新闻动态发布时间:2024-05-06
中国香港ESG趋势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香港分类目录),并促进绿色资金的融通
5月3日 -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布了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香港分类目录),以便业界在发展绿色及可持续金融时作出有根据的决定,并促进绿色资金的融通。金管局同时鼓励金融业界在标签和发展产品以及作披露时使用香港分类目录以评估项目和资产的「绿色度」。在下一阶段,金管局计划扩大分类目录所涵盖的行业和活动范围,包括纳入转型活动。此次发布的咨询报告对去年的咨询意见进行了调整,修改内容包括把LEED纳入绿色建筑评级体系、加入共厌氧消化设施等。
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https://www.hkma.gov.hk/gb_chi/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2024/05/20240503-3/)
香港金管局正式宣布“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延长3年,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5月3日宣布延长「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资助计划),并扩大该计划的资助范围,包括转型融资工具。此举意在进一步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并支持企业向更环保和可持续的经营模式转型。
具体调整包括:
1. 认可分类目录包括同日公布的《香港分类目录》。
2. 资助范围扩展至2024年5月10日或之后发行的转型债券和贷款,转型债券和贷款需要符合额外标准,包括:i) 实体层面已制定并适当披露的转型计划;ii) 发行前的外部评审显示采纳国际公认的转型融资原则、标准或指导;iii) 对于有固定资金用途的工具,发行前的外部评审需要证明其符合适用的国际公认分类标准,由认可的外部评审机构提供。
3. 新资助计划中的1)一般债券发行费用补贴中新增了对首次转型债券发行的定义,2)以及对外部评审费用对每个合资格债券/贷款的总资助额度仍保持为80万港元,但对发行前和发行后的具体外部评审服务费用金额和要求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
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https://www.hkma.gov.hk/gb_chi/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2024/05/20240503-9/)
全球ESG趋势
欧盟批准将特定行业和非欧盟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推迟2年
欧洲理事会的欧盟成员国宣布,他们已经批准了一项指令,推迟采用公司提供特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以及欧盟以外公司根据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
来源: ESG Today (https://www.esgtoday.com/eu-approves-2-year-delay-to-sustainability-reporting-obligations-for-specific-sectors-and-non-eu-companies/)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与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发布《同时遵守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的公司指南》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和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今天宣布发布ESRS-ISSB标准互操作性指南,该新文件旨在说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旗下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最近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与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之间的高度一致性。
来源: ESG Today (https://www.esgtoday.com/ifrs-efrag-publish-guide-for-companies-complying-with-both-issb-and-csrd-sustainability-reporting-standards/)
国内ESG趋势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为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二十四条举措。分别从总体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以及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人民网 (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4/0425/c1004-40224009.html)
国家能源局就《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为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EC)核发和交易,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则》,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核发和交易应坚持“核发统一、交易开放、市场竞争、信息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核发由国家统一组织,交易面向社会开放,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全生命周期数据真实可信、防篡改、可追溯。《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经济网 (http://www.ce.cn/cysc/stwm/gd/202405/06/t20240506_38992561.shtml)
联合绿色公开完成的可持续金融认证项目